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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陜西天宇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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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河工業園長慶西路1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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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陜西天宇制藥有限公司職業危害因素現狀評價 簡介: 陜西天宇制藥有限公司于1999年由陜西紅楓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兼并陜西省開凱制藥二廠并進行資產重組后建成,公司總部位于西安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楓葉大廈C座251號,生產廠區位于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河工業園區內,現有員工32人,主要產品為聚桂醇原料藥和聚桂醇水針劑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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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
張麗華、劉莉君 |
調查時間 |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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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人員 |
劉李夕、劉莉君、張麗華 |
采樣時間 |
2019年11月14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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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環氧乙烷、硫化氫、硫酸、氨、一氧化碳、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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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1)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證書已經到期,請及時參加培訓,更換新的培訓證書。 (2)工作場所制水間設置的“噪聲有害”的警示標識,請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設置,并保持警示標示清晰,應統一進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維護,如出現模糊不清或掉落等應及時更換。 (3)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4)用人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培訓人員包括: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存入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5)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要求的檢查周期與項目,委托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檢查機構對全部接害崗位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應對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性異常人員時應督促其積極配合進行復查,有據復查的員工,應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勸說勞動者進行復查,保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6)建議用人單位制定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 (7)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6號)的要求,以后每年至少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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