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白水縣眾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陜西省渭南市白水縣東環路與渭清路東北交匯處 |
|||
|
項目名稱:白水縣眾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簡介: 白水縣眾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冊資金1000萬元,總投資5000萬元。現有在職員工60余人,其中高中以上大專學歷人員25人,公司占地面積52.7畝,引進三一重工雙120混凝土生產線,雙線并產,可實現年產能60萬立方混凝土。在2019年,公司總經理武小謀先生再次投資2000萬元,引進江蘇天沃重工干粉砂漿生產線,年產環保干粉砂漿20萬噸,公司現目前主營產品有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漿產品。以質量求生存,以效益求發展,堅持如一打造建筑原料生產精英。 |
||||
|
現場調查人 |
謝柳萍 |
調查時間 |
2020年7月27日 |
|
|
采樣人員 |
謝柳萍、劉李夕 |
采樣日期 |
2020年7月28日 |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矽塵、水泥粉塵、噪聲。 |
||||
|
建議: (1)用人單位應切實提高勞動者防護意識,督促作業人員做好個體防護,特別是接觸水泥粉塵超標的崗位,督促正確使用布袋除塵器,正確佩戴防塵口罩,盡量減小勞動者接觸水泥粉塵的濃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及早發現職業禁忌證與職業病,以減少有粉塵、噪聲對作業人員的損害。 (2)本次檢測期間,用人單位干粉站干燥車間未運行,未對沙子上料產生的粉塵、干燥爐運行時產生的高溫以及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進行檢測,建議用人單位在干燥車間運行正常時,委托具有相應職業衛生檢測資質的服務機構進行檢測,保證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3)建議企業對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定期進行督促和檢查,確保員工正確有效地佩戴防護用品。依據《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中的要求,完善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同時加強現場督管。 (4)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六條,建議用人單位對作業人員配發的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維護、更換,確保防護用品有效。 (5)建議用人單位增加“噪聲有害”、“必須戴護耳器”、“注意粉塵”、“必須帶防塵口罩”等警示標識、指示標識。 |
||||
相關案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