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國環規環評(2017)133號,2017年11月20日),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
府谷縣環境保護局已對府谷縣仲田耐火粘土有限責任公司新建6萬噸/年耐火粘土及工業廣場項目水、氣、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竣工環境保護進行了現場驗收,我公司較終編制完成了《府谷縣仲田耐火粘土有限責任公司新建6萬噸/年耐火粘土及工業廣場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水、氣、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部分)》,現予以全文公示。
公眾參與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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